永續利用區:開放遊客進行體驗,但不可騷擾野生動植物棲息,亦不得從事游泳、浮潛或使用器具等水域遊憩活動。
連結:高美分區管制事項
高美燈塔興建於民國56年,目的是西部海岸間航行船隻的需要,以彌補桃園白沙岬燈塔和澎湖目斗嶼燈塔之間燈光不足的問題。運作15年後,因距離彰化縣芳苑燈塔和臺中港燈塔太近之緣故,將燈具卸除重置於臺中港燈塔上。紅白相間的高美燈塔,早期是大甲、梧棲、沙鹿和清水這四個大肚山麓濱海重鎮的重要地標;如今這個紅白色燈塔與一旁西式城堡建築的臺中市立清水幼兒園高西分校,更是高美濕地的明顯標誌。
高美濕地周遭海堤由北向南分別為番仔寮海堤、高美一號海堤以及高美二號海堤。
高美濕地遊客中心為兩層樓的RC鋼骨複合構造建築物,位於高美濕地南側。高美雙曲景觀橋於民國105年完工,位於高美濕地南側,清水大排出口處。
建於民國103年,總長度達691公尺。木棧道自解說半島起,橫跨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的核心區、緩衝區,至永續利用區,期望在不直接踩踏灘地的情況下,降低遊客對灘地上動植物的干擾。
越戰時期,美軍油輪停泊於高美外海,透過戰備油管,將油輸送至高北里加壓站,並順著大甲溪堤邊道路下油管,往東送至頂湳里客庄,再上山送至楊厝里的大楊油庫區存放。
18座風力發電機組建置於高美濕地南側環港北路旁,形成一條「風車大道」。每座機組高約64公尺,重5.7公噸。這18座風力機組始運轉於民國96年中,理論上可產生36000瓩的電力。
※以上地名之資料參考自洪敏麟(1993)臺中縣地名沿革專輯,第一輯。臺中縣立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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