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利用區:開放遊客進行體驗,但不可騷擾野生動植物棲息,亦不得從事游泳、浮潛或使用器具等水域遊憩活動。
連結:高美分區管制事項
高美,位於臺中市西部的清水區(在臺中縣市合併之前,稱為清水鎮,舊名為「牛罵頭」),在大肚山台地西北麓和大甲溪下游南岸的海岸平原上,擁有美麗名字的「高美」。整體而言,西起高美濕地,沿著高美路向東行,經過台61線道高美路及護岸路後,直至位於甲南的溪頭路;北起位於護岸路上的高美國小,南至台17線的臨海路,這整個區塊統稱為高美地區。過去先民在大甲溪的河床地開墾並種植水稻,因此往水稻田下方一挖不用多深之處,即能看到鵝卵石。此外,觀察當地的稻田也能發現農民以鵝卵石塊堆砌田埂,這些皆為高美曾為大甲溪河床地的證據,是現今的高美、高東、高西、高南和高北五個里所在之地。
高美有許多著名的地標,其中最為耀眼顯著的,實屬全臺唯一漆上紅白相間色調的高美燈塔。高美燈塔早期是大甲、梧棲、沙鹿和清水這四個大肚山麓濱海重鎮的重要地標。如今,這個獨一無二又鮮豔的紅白色燈塔與一旁西式城堡建築的高西示範托兒所,更是高美濕地的明顯標誌。高美燈塔興建於西元1967年,塔高34.4公尺,含燈座高38.7公尺。
早年,我國海關為了監看船隻在西部海岸間之航行狀況,以及在梧棲港內進出的船隻安危,因此在桃園白沙岬燈塔和澎湖目斗嶼燈塔間的中心處興建一座燈塔,用以彌補前兩座燈塔之間燈光不足的問題。高美燈塔自西元1967年開始運作,直至臺中港燈塔於西元1982年興建完工後,因高美燈塔距離彰化縣芳苑燈塔和臺中港燈塔太近之緣故,將高美燈塔之燈具卸除並重置於臺中港燈塔上。於西元1982年正式卸任,共計服務十五年。因高美燈塔僅只卸除燈具,並無將整座燈塔打掉,所以高美燈塔也是全臺唯一俗稱的斷頭燈塔。
高美,位於臺中市西部的清水區(高美濕地近年來另一項讓人印象深刻的指標,即為沿著環港北路豎立的十八座風車機組,由臺灣電力公司,於西元2003年所設立。西元2003年風車機組原本由荷蘭廠商承攬施作,然荷商於西元2005年因為財務問題而轉由日本廠商接手後續工程。但命運多舛的高美濕地風車機組,又在日商無力營運的情況之下,再度轉手於他人。因為施作期間情況複雜之故,導致零件物料缺乏和維修的問題層出不窮。加上風車位於濱海地區,每逢颱風季節即造成機組故障損害,根據紀錄,西元2008年就有一具風車在一場風災中倒塌。高美濕地的電力風車因屬臺灣第一期引進的風車機組,設備老舊容易故障,再加上廠商不斷易手而導致維修不易,因此常在狂風吹驟的高美濕地看到扇葉停滯的風車 ※。
※ 資料源自2009年10月14日自由時報報導、2011年7月22日TVBS報導民視新聞報導。